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99年度全國教師及相關人員專業10學分班~開始報名囉!!
一、 依 據: 教育部98年12月31日台特教字第0980230089號函辦理。
二、 目 的: 1. 協助普通班教師與相關人員認識視障生身心特性與教育需求。
2. 增進普通班教師指導視障生學習與生活適應知能。
3. 培養視覺障礙有關人員視障服務專長。
三、 主辦單位:教育部特殊教育小組
四、 承辦單位: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
五、 上課時間:99年3月6日~4月17日(第1階段)
99年9月18日~11月21日(第2階段暫訂,詳如課程表)
六、 上課地點: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114教室
中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教系館
南區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210室
七、 參加人員:(每區各正取20名,若未超過10人,則不開班,各區並備取5名)
1.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、幼稚園現職普通班合格教師(班上有視障生優先)
2. 特教合格教師(鼓勵參加暑期之視障20專精學分班)
3. 現職特教班代理代課老師
4. 大學現職資源教室專職人員
5. 視障生家長
6. 視障民間團體專職人員
7. 特殊教育實習老師
※若下列課程已修習過之報名者,將不列入優先錄取名單。
八、課程名稱: 每科2學分,36小時計
01.點字與溝通系統
02.定向與行動概論
03.視障教育導論
04.視覺損傷的生理病理基礎
05.視覺障礙與服務實務
※每科課程應實施期中期末評量,未通過者,不予核發證書或時數
九、報名方式:
1.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,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,如名額已滿,將以參加
人員之1-2項為優先錄取。開課當日,無故缺席者,視同放棄,若原先已報名本專長學分班卻無故
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。
2.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視障生,應出示證明文件。
3.請於2月28日(日)前傳真,傳真:06-2137944,確定名單於3月1日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
http://web.nutn.edu.tw/index-ch.htm。
4.若有任何疑問請電:06-2138354 陳可華小姐。
十、學分證明
1. 1-3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0學分之學分證明書,請假次數至多2次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不
發給。
2. 4-7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8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,請假次數至多2次,缺席任一堂課者則
不發給。
十一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(差)假,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,期間之食宿請自理。
十二、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「九十九年度視覺障礙師資培訓與相關工作計畫」專案項下支應。
十三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補充修正,經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附件 : 北中南區課程 暨 報名表下載